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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开启“检企直通车” 擦亮营商“新名片”
  • 发布日期:2022-9-28 10:16:09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丹东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关注服务民生,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开展涉企积压案件清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合规考察、借智合力、检察听证、进企普法”等方式,着力做好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名片”。

绿色通道 助力涉企案件高效办理

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及早办结。用足用好诉讼程序建议权,依法向法院建议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高效完成出庭公诉任务,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53件、行政公益诉讼1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4份,起诉19件,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服务带来的获得感。此外,市检察院以建言献策活动促服务理念提升、以案件评查促服务理念提升、以文书评比促服务理念提升,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让人人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为习惯、形成自觉。

合规考察 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

今年7月,在丹东与营口两地均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振安区检察院与盖州市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平台,与盖州市工商联牵头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了网络视频会议,对涉案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合规性考察。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组织税务、工商联等多名代表对涉案企业的整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涉案企业进行深刻的自查和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审核力度,全面细化整改报告,提升整改的可操作性和可验收性,推动企业合规性考察工作落地见效。

借智合力 打造法治护航“智囊团”

丹东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分别从金融、证券、税务、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聘请33位社会各界专业人士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聘请5名企业代表作为检察机关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涉企案件,发挥“智囊团”作用,搭建起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及时传递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当好答疑解惑的“参谋员”、协作互动的“联络员”、法治建设的“宣传员”、履职尽责的“监督员”,推动形成法治合力,为民营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精准化检察服务产品,成为落实最高检“借助外力、用好‘外脑’”指示的生动实践。

检察听证 促进民企民生双维护

丹东市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申请监督案中发现,一直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突然成了被告,被法院判令偿还原告本息合计880余万元,这让刘某一头雾水。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案涉金额较大,欠款时间较长,其间发生了两次债权转让,又涉及集体企业转制后的经营等问题,案情较为复杂。为此,承办检察官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前往银行调取相关贷款的档案材料,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逐渐消弭分歧、达成共识。为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市检察院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中立角度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和解。

检企共建 法治护航民企促发展

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辽港集团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党支部和国网供电公司孤山镇供电所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支部党员同上党课,现场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从企业人员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点切入,结合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例,解读贪污贿赂类、渎职侵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名及一些常见认识误区,号召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崇法、敬法。为切实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民法典宣传和法治实践工作。两级院到社区进企业入军营,宣传民法典百余次;向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介绍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解答企业职工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企业负责人、职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丹东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能动履职、精准发力,在谋深谋细谋实上下功夫,向更精更准更优要成绩,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倾力打造“亲清”护企的“丹东检察样本”,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