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日期:2025-9-2 9:00:24
- 消息来源: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按照省科技厅统一部署,我市已正式启动2025年度辽宁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科技创新券兑付的组织申报工作。首批省级创新券兑付额度为1000万元,采取“先兑先得、兑完即止”原则,符合条件的丹东企业最高可享受每年20万元补贴。
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申请本次创新券的科技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辽宁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机构,运行管理规范;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备相应的研发基础或成果转化能力,申请创新券支持的科技研发活动应与主营业务相关,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相互参股等关联关系等。此外,申请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在库企业;省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入驻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在孵企业。
本次创新券支持服务机构(供给方)依托共享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为科技型企业(使用方)提供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服务机构应在“辽宁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且通过平台审核。创新券单笔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次申请补贴额度最低1000元,每个年度每家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记者:张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