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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 发布日期:2024-2-8 12:47:14
- 消息来源: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春节期间,客流物流密集,节庆活动频繁,用火、用油、用电、用气较多,火灾风险加大。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防范、平安过节。
社会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严防火灾发生。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人员要按规定值班值守。装点节日气氛的道具、材料,应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防止超负荷引发火灾,同时在节庆景观周围设置灭火器材。
如遇火灾,要及时疏散避险,离开时要关闭入户门,防止烟火进入楼梯和公共区域造成火灾扩散蔓延,及时拨打119报警。如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燃放烟花爆竹要购买合格产品,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年人陪伴。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春节期间,森林草原正值防火紧要期,入山进林旅游或作业生产,请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主动上缴火源,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不吸烟、不用火;切勿在林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如遇森林火险请拨打报警电话12119。
记者:于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