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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飞地”项目助力经济发展
  • 发布日期:2023-2-13 10:49:19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2月2日上午,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马家村,6座新建大棚通过施工验收,等办理完电力部门相关手续后就将投入使用。6座大棚中,有两座被马家村纳入村集体经济,另外4座则成为东城村村集体经济的一部分。“多亏了镇里的农业‘飞地’项目,让我们两个村都受益。”马家村党总支书记鲁乐说。

事情要从2022年初说起。随着楼房镇库区移民工作的展开,为了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问题,国家出台政策在生产上扶持相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如建立设施农业、新修道路等。楼房镇的蔬菜种植和小浆果产业发展得都很好,东城村想上项目需要建大棚,可村里筹划了好几次,也没规划出所需的设施农业用地。

一方面是东城村有政策想上项目没有地,另一方面是马家村有地找不到投资方上项目。经过多次实地调研考察,参考工业发展相关模式,2022年2月14日,楼房镇出台《楼房镇农业“飞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专门解决设施农业用地受限、村级投资和上级专项无法落地,影响村集体经济收益问题,按照“各村共建共享设施农业飞地”布局,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长极。马家村自然成为楼房镇飞地经济用地的试点村。

“6座大棚共计35.75亩,我们选在村里原有的连片草莓大棚附近,也是经过综合考量后决定的。”鲁乐告诉记者,马家村原有的草莓种植产业,经过几年的打磨发展,规模从2019年的6座大棚,发展到现在的50座连片大棚,草莓种植技术、销售都已形成规模和体系。有了现成的经验,东城村在上项目时就能直接借鉴,少走弯路。

暂行办法明确注明,“项目投资建设方扣除应付土地租金后取得的收益,由两村采取协商的原则进行分配。”为此,东城村将投资建设的两座大棚划到马家村村集体经济中。“我们村都想好了,每年9月到第二年5月种草莓,其他时间种蔬菜,按现在草莓的行情,村集体收入肯定能增加不少。”鲁乐笑着说。不仅如此,6座大棚落户马家村也为村民提供了打工的机会。鲁乐给记者算了笔账,大棚建成后,村民有7个月时间可以到大棚打工,加上土地流转的收入,人均年收入少说增加几千元。

“我们两个村都选了这块地,也是着眼未来发展打算的。”鲁乐说,目前,楼房镇正在积极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马家村的草莓产业,加上附近的蓝莓种植基地、中药种植区,都在示范区范围内。镇里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设计院的专家,对园区进行了规划设计。“未来如果这些都能实现,对于我们两个村来说都会形成村集体经济新的增长极。”鲁乐说。